(Written by Joshua Yam - Partner at Spencer West LLP)
英格蘭、威爾士嘅土地業權制度係個複雜議題,入面牽涉好多法律細節,當中最常見嘅兩種業權類型:「Freehold(永久業權)」及「Leasehold(租賃業權)」。
兩者有好大分別,Freehold 代表你「真正擁有」土地及物業;Leasehold 僅限擁有「使用權」,喺指定年期內使用該物業(通常係 125 年或者 999 年),同時需要遵守條款,例如每年支付 Ground Rent(地租)或者 Service Charge(管理費)。所有 Leasehold 都係由 Freehold 延伸出嚟,不過實際情況可以有好多唔同變化,有時仲會牽涉法律結構。

簡單總結,如果買 Leasehold 物業,你只係擁有使用該物業同土地嘅權利,並非真正擁有土地,土地仍然屬於 Freeholder 永久業權持有人。至於業主需要承擔嘅責任、權利範圍等,通常會寫喺正式法律文件。Freehold 物業一般會用「Transfer Deed(轉讓契)」;Leasehold 則會有一份「Lease(租契)」去列明相關條款。
好多客人以為 Freehold 一定比 Leasehold 簡單,事實上未必,要視乎物業性質同土地情況,有啲 Freehold 物業可能帶有類似 Leasehold 嘅限制同責任。例如,如果你買一個大型屋苑嘅新樓 Freehold House,通常會有業權附帶一啲限制條款,同 Leasehold 物業好相似。另外,如果屋苑有由管理公司負責管理嘅公共空間,業主亦有機會需要每年支付管理費用,性質上同 Leasehold 嘅 Service Charge 類似。
當律師代表買家處理物業交易時,通常會重點檢查以下事項:
當然,每塊土地、每個物業情況唔一樣,以上只係部分例子,並唔代表全部。
無論你準備喺英格蘭、威爾士買樓,或已經持有物業,都一定要清楚了解自己嘅權利、責任,以及可能涉及嘅法律風險。一位有經驗嘅律師,唔單止可以幫你發現潛在法律問題,更重要係能夠用簡單清晰嘅方式,解釋複雜法律概念,避免將來出現不必要嘅糾紛、麻煩,甚至財務損失。
Spencer West 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Joshua Yam 擁有超過 13 年住宅物業經驗,專門協助亞洲客戶(尤其香港客戶)處理英格蘭及威爾士住宅物業相關事務。如果你需要協助處理英國住宅物業交易,包括買樓、賣樓、轉名(Transfer of Equity)或物業再按揭(Refinance)等,歡迎聯絡我哋預約免費諮詢及報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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