喺英格蘭及威爾斯,持有物業嘅法定年齡為18歲或以上。如果相關人士未滿18歲,就需要透過其他方式持有物業(例如信託持有),直至達到法定成年年齡。
除此之外,英國土地註冊處嘅物業註冊制度,最多只容許4位註冊業主。如果置業人數超過4人,就需要選用其他物業持有架構。
三種合法物業共同持有結構
英格蘭及威爾斯共有三種物業共同持有結構,分別如下:
1. 受益聯權共有(Beneficial Joint Tenants)
受益聯權共有嘅各項法律特點如下:
2. 等額分權共有(Tenants in Common in Equal Share)
顧名思義,等額分權共有模式下,每位業主都持有相等嘅物業份額。呢種模式與聯權共有嘅核心分別,在於業主離世後嘅權益處理方式。
分權共有容許業主以不等額方式持有物業,呢種模式非常適用於業主首期出資金額不同、希望按實際出資比例界定業權嘅情況。
以分權共有方式持有物業,必須於英國土地註冊處(UK Land Registry)完成登記,將持有模式記錄喺物業業權上。登記後,業權會加入一項限制條款(Restriction),禁止單一業主私自出售物業(獲法庭命令授權除外)。
除此之外,所有業主需要共同簽署正式嘅信託聲明(Declaration of Trust),列明各方議定嘅業權持有比例。呢份文件不會提交至英國土地註冊處註冊,物業業權文件亦唔會顯示具體持有百分比。
倘若全體業主並無簽署有效嘅信託聲明,法律將會預設所有業主以等額方式持有物業。
隨住個人同家庭狀況不斷轉變,業主調整物業持有架構嘅情況十分普遍。無論物業一開始是以聯權共有抑或分權共有方式持有,法律上都容許業主合法切斷聯權共有、或是建立全新嘅聯權共有關係。
切斷聯權共有(JT → TIC)
想要切斷聯權共有關係,必須由全體業主簽署指定表格,確認一致同意終止聯權共有。及後可由律師協助,向英國土地註冊處辦理正式登記手續,喺物業業權上加入分權共有嘅限制條款,完成架構轉換。
分權共有轉聯權共有(TIC → JT)
基於聯權共有嘅獨特法律屬性,若業主打算將分權共有轉換為聯權共有,英國土地註冊處會要求額外嘅審核步驟同文件證明。除咗要出示全體業主同意建立聯權共有嘅書面證明之外,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全部條件:
若物業以分權共有方式持有,而離世業主生前未有訂立遺囑,就會適用英格蘭及威爾斯嘅無遺囑繼承規則,具體如下:
對於喺英格蘭及威爾斯持有嘅資產(尤其係物業),強烈建議大眾定期更新遺囑,確保離世後,個人資產可以完全按照自身意願分配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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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作者
Spencer West 律師事務所嘅 Joshua Yam 係住宅物業合夥人,有超過 13 年經驗,特別擅長協助香港客人處理英格蘭、威爾斯嘅買樓事宜。如果你有買賣樓、轉按等法律問題,歡迎搵我哋做免費諮詢同報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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