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聯名係買英國樓?一招教識你分清業權! | MiExpert | All-in-one Online Immigrati

喺英格蘭及威爾斯,物業共同持有有幾種唔同嘅法定模式,每種模式都有獨特嘅法律性質。作為置業人士,你必須清楚分辨當中嘅差異,先能夠因應自身情況,作出最合適嘅置業決定。

持有物業嘅基本法定要求

喺英格蘭及威爾斯,持有物業嘅法定年齡為18歲或以上。如果相關人士未滿18歲,就需要透過其他方式持有物業(例如信託持有),直至達到法定成年年齡。

 

除此之外,英國土地註冊處嘅物業註冊制度,最多只容許4位註冊業主。如果置業人數超過4人,就需要選用其他物業持有架構。


三種合法物業共同持有結構


英格蘭及威爾斯共有三種物業共同持有結構,分別如下:

  1. 受益聯權共有(Beneficial Joint Tenants, JT)
  2. 等額分權共有(Tenants in Common in Equal Share, TIC)
  3. 不等額分權共有(Tenants in Common in Unequal Share, TIC)

1. 受益聯權共有(Beneficial Joint Tenants)


受益聯權共有嘅各項法律特點如下:

  1. 每位業主並無獨立嘅物業份額,物業由全體聯權共有人共同、平等持有;
  2. 倘若其中一位業主離世,其物業權益會依法自動平均轉移予在生業主。呢個過程無需經過任何法律程序,只需提供業主離世證明即可;
  3. 物業成功出售後,所有售樓款項必須平均分配予各位業主;
  4. 基於共同平等持有嘅法律性質,單一業主唔可以單獨出售自身嘅物業權益,必須由全體業主共同出售成個物業。

2. 等額分權共有(Tenants in Common in Equal Share)


顧名思義,等額分權共有模式下,每位業主都持有相等嘅物業份額。呢種模式與聯權共有嘅核心分別,在於業主離世後嘅權益處理方式。


  1. 不適用自動繼承原則:與聯權共有不同,分權共有人離世後,其物業權益唔會自動轉移予其他業主;
  2. 離世業主嘅物業權益,會按照其訂立嘅遺囑(Will)處理;若未有訂立遺囑,則會遵循無遺囑繼承規則(Rules of Intestacy)分配。視乎遺囑條款,離世業主嘅物業份額有機會轉讓予與其他業主毫無關係嘅人士;
  3. 任何人如需處理離世者嘅物業資產,必須向英國法院申請正式遺產承辦書(Grant of Probate);
  4. 物業出售後,售樓款項會按照業主持有份額等額分配;
  5. 基於分權共有嘅性質,業主可自行出售、贈送個人嘅物業份額,唔需要其他業主配合出售成個物業。 

3. 不等額分權共有(Tenants in Common in Unequal Share)

分權共有容許業主以不等額方式持有物業,呢種模式非常適用於業主首期出資金額不同、希望按實際出資比例界定業權嘅情況。

 

以分權共有方式持有物業,必須於英國土地註冊處(UK Land Registry)完成登記,將持有模式記錄喺物業業權上。登記後,業權會加入一項限制條款(Restriction),禁止單一業主私自出售物業(獲法庭命令授權除外)。

 

除此之外,所有業主需要共同簽署正式嘅信託聲明(Declaration of Trust),列明各方議定嘅業權持有比例。呢份文件不會提交至英國土地註冊處註冊,物業業權文件亦唔會顯示具體持有百分比。

 

倘若全體業主並無簽署有效嘅信託聲明,法律將會預設所有業主以等額方式持有物業。

如何調整物業持有架構:聯權共有與分權共有的轉換方式

隨住個人同家庭狀況不斷轉變,業主調整物業持有架構嘅情況十分普遍。無論物業一開始是以聯權共有抑或分權共有方式持有,法律上都容許業主合法切斷聯權共有、或是建立全新嘅聯權共有關係。


切斷聯權共有(JT → TIC)


想要切斷聯權共有關係,必須由全體業主簽署指定表格,確認一致同意終止聯權共有。及後可由律師協助,向英國土地註冊處辦理正式登記手續,喺物業業權上加入分權共有嘅限制條款,完成架構轉換。


分權共有轉聯權共有(TIC → JT)


基於聯權共有嘅獨特法律屬性,若業主打算將分權共有轉換為聯權共有,英國土地註冊處會要求額外嘅審核步驟同文件證明。除咗要出示全體業主同意建立聯權共有嘅書面證明之外,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全部條件:

  1. 所有業主均無破產記錄,亦沒有被法庭頒布任何破產令、或針對債權人嘅押記令;
  2. 所有業主未有受到任何破產令或債務押記令約束;
  3. 除咗業權上登記嘅名義業主之外,並無任何其他個人或公司,持有該物業嘅實際權益或衡平法權益。

無遺囑者遺產規則(Rules of Intestacy)

若物業以分權共有方式持有,而離世業主生前未有訂立遺囑,就會適用英格蘭及威爾斯嘅無遺囑繼承規則,具體如下:

總結

對於喺英格蘭及威爾斯持有嘅資產(尤其係物業),強烈建議大眾定期更新遺囑,確保離世後,個人資產可以完全按照自身意願分配處理。

 

置業時,委託可靠嘅專業律師,能夠確保你選擇嘅物業持有方式,完整、準確地記錄及註冊喺英國土地註冊處,保障你的置業權益。

 

關於作者

 
Spencer West 律師事務所嘅 Joshua Yam 係住宅物業合夥人,有超過 13 年經驗,特別擅長協助香港客人處理英格蘭、威爾斯嘅買樓事宜。如果你有買賣樓、轉按等法律問題,歡迎搵我哋做免費諮詢同報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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